2017-07-1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24号),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推进湖北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推进湖北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湖北监管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湖北监管局
关于推进湖北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6〕24号)和《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加快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提升创新成果的金融属性
1.进一步加速创新成果的产权化。支持高校院所、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成果产权化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形成、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将知识产权收益向研发和转移转化团队倾斜,加快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产权明晰、便于资本化和产业化的核心知识产权。
2.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资本化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产品创新业务,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进行交易,充分发挥无形资产融资功能。引导企业、创新创业人员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合理体现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出资情况调查和统计工作,对出资比例高、专利成果实施转化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资本化指导。
3.完善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格局。健全省、市、县三级专利行政执法体系,构建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重点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新模式的知识产权保护,全力营造有利于提升创新成果金融属性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动知识产权成果的价值转化
4.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重点产业专利运营规划和重大项目储备工作,争取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的支持,加快设立省级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积极吸纳创投基金等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出资设立知识产权质权处置周转金和知识产权投资基金进行配套参股扶持,为全省知识产权评估、知识产权交易经纪、专利收储、专利池构建等知识产权运营活动提供资本支持。
5.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加快建设省级知识产权投融资信息数据库,促进知识产权资产的市场化配置与交易。进一步完善区域专利交易中心功能,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化运作的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建立和完善评估、担保、经纪、咨询、培训、代理等机构参与的体制机制,全方位推进专利托管、检索、备案、合同认定等公共服务。
6.推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支持武汉知识产权交易所创新发展,为全省知识产权交易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信息披露、组织交易、资金结算等服务,打造开放式“互联网+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
7.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加快建立全省知识产权评估交易机制,制定知识产权评估与转移规则,培育认定一批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推动建立以价值为导向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培育价值评估专业人才。通过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带动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三、加快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
8.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优化业务流程,建立风险评估、审批授权、尽职调查和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通过建立知识产权保险和融资担保机制降低质押融资风险,完善质押融资贴息、评估费用补贴等系列政策和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通过“一门式”办理窗口或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推进专利推介、交易、投融资、培训等服务,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流程和服务机制。
9.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围绕科技型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创新知识产权保险产品,积极探索保险服务的新方式、新手段,探索以核心专利、专利产品以及企业、园区专利包为投保对象的多种保险模式,推进专利执行险、侵犯专利权责任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险、知识产权综合责任险等新型险种服务。
10.开展上市企业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库,加强对拟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融资企业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培训,重点指导企业在信息披露、侵权风险防范等方面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开展融资、并购重组,引进和开发高价值知识产权,增强优势补齐短板。
四、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风险分担机制
11.建立知识产权“投贷保”合作机制。支持各类担保、保险机构为知识产权投融资提供担保、保险服务,鼓励开展同业担保、供应链担保等业务,引导创业投资、银行与担保、保险机构开展“投贷保”联动,推动组合型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
12.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加快制定知识产权投融资风险补偿办法,由政府出资组建风险补偿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手段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基金组建,综合运用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方式,调动各类金融、投资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积极性,有效降低金融机构融资风险。
13.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处置机制。加快制定全省知识产权质押物交易的相关规则,规范各类知识产权质押物交易行为,探索建立服务于质押融资的知识产权流转(处置)平台,吸纳拍卖机构、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通过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交易的定向推荐、对接洽谈、拍卖等相关配套服务,保障金融机构对质权的实现。
五、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机制
14.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绩效评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把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纳入部门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支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政策措施出台情况和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对财政补贴的项目要建立全过程跟踪管理机制。
15.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及人才培养。支持社会资本创办知识产权投融资经营和服务机构,积极引导知识产权评估、交易、代理、法律等服务机构进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加快形成一批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机构,支持组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联盟。建立全省知识产权金融人才专家库,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信息。支持高校、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定期开设知识产权金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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